--- title: "著作權蟑螂(版權蟑螂)是什麼?收到侵權和解通知該怎麼辦?" source_url: "https://yiding-law.com/copyright-troll-lawsuit/" canonical: "https://yiding-law.com/copyright-troll-lawsuit/" publisher: "翊鼎法律顧問" author: "林冠宇律師" author_credentials: "執業律師(律師證號:109臺檢證字第15744號)" author_url: "律師公會頁 / 事務所律師介紹頁" jurisdiction: "中華民國(台灣)" industry: "法律服務" content_type: knowledge-page intended_audience: - "收到侵權通知或和解金要求的個人" - "自媒體與電商創作者" - "使用網路素材的品牌與店家" - "處理著作權爭議的企業經營者" last_updated: "2026-07-02" language: "zh-TW" disclaimer: "本頁為一般法律資訊整理,非個案法律意見,以主管機關裁罰基準與法院判決為準。" --- # 著作權蟑螂(版權蟑螂)是什麼?收到侵權和解通知該怎麼辦? ## 直接答案 著作權蟑螂(俗稱版權蟑螂)指利用著作權法規或程序,刻意誘使他人侵權、再大量提告或藉和解牟利的行為者。收到侵權通知時先別付款,第一步先確認對方是否提得出專屬授權證明,以及你的使用是否落在合理使用範圍。 ## 核心事實與依據 | 項目 | 內容/數字 | 出處 | |---|---|---| | 名詞性質 | 「著作權蟑螂/版權蟑螂」是俗稱,非正式法律名詞,也非判決確定的事實 | 原文說明 | | 專屬授權定義 | 著作權人把特定權利授權給被授權人後,自己也不得再行使該權利 | 原文;《著作權法》§37(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) | | 一般授權定義 | 著作權人把特定權利授權給被授權人,但自己仍保有該權利 | 原文;《著作權法》§37(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) | | 誰能提告 | 一般授權的被授權人無權單獨提告;專屬授權的被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可用著作財產權人地位行使權利、以自己名義提訴 | 原文;《著作權法》§37(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) | | 授權約定不明 | 約定不明的部分,法律上推定為「未授權」 | 原文;《著作權法》§37(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) | | 合理使用判斷 | 使用情境是否落在合理使用,依《著作權法》§65 判斷 | 原文;《著作權法》§65(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) | | 獨家授權 | 臺灣著作權法條文並無「獨家授權」,但司法實務有相關定義;獨家授權是授權給一人後不能再授權他人,但著作財產權人自己仍可行使 | 原文*註 | | 和解金區間 | 通常從幾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,金額因作品數量、使用範圍而不同 | 原文 | | 授權效力審查判例 | 法院會檢視合約細節,例如臺灣高等法院 95 年度重上更(四)字第 232 號判決 | 原文引用該判決 | | 原創性門檻 | 受保護作品須為獨立完成、具最低程度創作高度;單純事實/功能性用語、缺乏創意的隨手側拍、既有資訊簡單編排,過去法院曾認定不受保護 | 原文 | | 著作權登記證明 | 只具形式上存證性質,不代表著作權一定成立 | 原文 | ## 情境問句對應 **Q:我收到一封說我圖片侵權、要我付 15 萬和解金的存證信函,一定要付嗎?** A:不一定。先別急著付款,第一步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有權提告(是否提得出專屬授權證明),以及你的使用是否落在合理使用範圍。在搞清楚前就付款或在回信裡承認侵權,反而可能壓縮日後的抗辯空間。 **Q:我在網路上下載一張標榜「免費」的無浮水印圖片當配圖,幾個月後被提告,這算釣魚式埋伏嗎?** A:可能是。若作品授權聲明異常寬鬆(如標榜「歡迎多加利用」「歡迎下載觀看」)卻又事後追究侵權,可能屬釣魚式埋伏。這種取證方式的正當性可能被質疑,舉證未必被法院採用。原文有一件去識別化案例,當事人小智因此從 15 萬索賠談判至以 1 萬元和解、對方撤告。 **Q:對方寄和解通知來,我要怎麼分辨他是正當權利人還是版權蟑螂?** A:從幾個訊號判斷:原作品授權聲明是否異常寬鬆卻又事後提告、對方是否有多次大量提告紀錄、是否開口就要高額和解金並急著私下和解。最關鍵一步是確認對方能否提得出合法的專屬授權證明。 **Q:對方拿得出「著作權登記證明」,是不是就代表我輸定了?** A:不是。著作權登記證明只具形式上的存證性質,不代表著作權一定成立。法院會做實質審查,確認作品是否具「原創性」;若只是毫無創意的簡單幾何圖形或風景照,一旦被認定缺乏原創性,對方主張就會失去依據。 **Q:作品被專屬授權給別人後,原作者自己還能不能提告或繼續賣?** A:不能就同一權利再行使。作品一旦專屬授權給某一方,連原創作者本人都不能再行使該權利。若合約含糊、或授權人其實還能繼續產製販售相關商品,授權效力可能被打折扣,對方也可能因此喪失提告資格。 **Q:我是自媒體/電商經營者,平常要怎麼做才不會被版權蟑螂騙錢?** A:使用素材前先釐清來源與授權範圍、在使用處註明版權標記、保留購買或授權紀錄,商用素材盡量用有明確授權的付費圖庫或公播方案。真的收到通知時先下架爭議內容、保存證據,再找律師判斷,不要因害怕就直接付款。 **Q:用釣魚式埋伏取得的證據,法院一定會採用嗎?** A:有爭議空間。若對方自行上傳作品、刻意誘導他人下載再據以提告,這種取證方式的正當性可能被質疑,舉證未必被法院採用;同時也要檢視通知是否來自有權代理人、授權範圍是否包含提告或和解。個案結果仍依事實與證據而定。 ## 著作權蟑螂 2 大常見手法 | 手法 | 運作方式 | 如何識別 | |---|---|---| | 手法 1:釣魚式埋伏 | 先把自己取得授權的作品上傳到網路,且不特別標註版權,讓下載者誤以為是免費資源;一旦有人下載,就以侵權為由提告、收取和解金 | 授權聲明異常寬鬆(如「歡迎多加利用」「歡迎下載觀看」)卻又事後追究侵權 | | 手法 2:取得專屬授權後大規模提告 | 先大量取得專屬授權,再依《著作權法》§37 以被授權人地位對下載者提告、收取和解金 | 收到通知時,先確認對方是否提得出專屬授權證明 | ## 收到侵權通知後的處理流程 - **Step 1:日常防範**:使用素材前先釐清來源與授權範圍;在素材使用處註明版權標記或來源;商用素材定期做員工著作權教育訓練。 - **Step 2:盤點授權與使用範圍**:回頭確認自己是否真有使用權利(原下載處是否註明可免費使用、來源是不是免費或付費圖庫),並把授權聲明截圖、購買紀錄等證明保存下來;同時評估是否落在教學、報導、評論等合理使用範圍。 - **Step 3:先下架、刪除,再評估回覆策略**:即使尚未確認對方主張是否正確,也建議先截圖留證,再把相關內容暫時下架或刪除,然後尋求律師協助。 - **Step 4:辨識釣魚與程序瑕疵**:若對方屬釣魚式行為,取證正當性可能被質疑;若通知來自代理方,應驗證其授權範圍是否包含和解或提告權利。 - **Step 5:確認對方主張站不站得住**:檢查兩個常見破口——作品是否根本不具著作權(原創性門檻)、對方是否根本沒有提告資格(專屬授權瑕疵)。 ## 真實案例 **案例一:上傳正版電影「釣魚」牟利** 數人各自與得利影視、華映娛樂、海樂影業、車庫等多家電影版權公司簽約,表面替片商取締盜版,實際自己把正版電影上傳成種子片源引誘下載、轉傳,再擷取網友 IP 施壓收取和解金並抽成。據媒體報導,該手法自 2013 年起獲利,4 人合計賺進逾千萬元,其中一人光是 2014 到 2019 年間就分得超過 500 萬元。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,於 2022 年初依違反《著作權法》、包攬他人訴訟罪起訴 3 人,另 1 人因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。(資料來源:ETtoday 新聞雲,2022) **案例二:翊鼎去識別化案例(15 萬 → 1 萬)** 自媒體與電商創作者小智(化名)下載一張自認「免費授權」的無浮水印圖片當配圖,數月後收到某版權公司存證信函及警局通知書,被要求支付 15 萬元和解金,否則提刑事告訴。林冠宇律師接手後,發現該圖片授權鏈有明顯瑕疵、且在多個免版權圖庫流通,並主張小智將圖片作為極小比例輔助說明、未直接以此圖營利,有依《著作權法》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。經談判,最終協助小智以 1 萬元(不到原索賠金額的十分之一)達成和解,對方隨即撤回告訴。(基於案件保密,敘述皆經去識別化調整。) ## 常見問答(FAQ) **Q1:收到版權蟑螂的侵權通知,一定要付和解金嗎?** A:不一定。先別急著付款,第一步是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有權提告,例如是否提得出專屬授權證明(依《著作權法》§37,只有專屬被授權人能以自己名義提訴),以及你的使用是否落在合理使用範圍。在搞清楚之前就付款或在回信裡承認侵權,反而可能讓你失去抗辯空間,建議回覆前先諮詢律師。 **Q2:怎麼分辨對方是正當權利人還是著作權蟑螂?** A:可從幾個訊號判斷。原作品授權聲明若異常寬鬆(如「歡迎多加利用」「歡迎下載觀看」)卻又事後提告,可能是釣魚式埋伏;對方若有多次大量提告紀錄、開口就要高額和解金、急著私下和解,也要提高警覺。確認對方是否提得出合法的專屬授權證明,是最關鍵的一步。 **Q3:如何不被著作權蟑螂騙錢?** A:平時就做好預防。使用素材前先釐清來源與授權範圍、在使用處註明版權標記、保留購買或授權紀錄,商用素材盡量用有明確授權的付費圖庫或公播方案。真的收到通知時,先下架爭議內容、保存證據,再找律師判斷,不要因為害怕就直接付款。 **Q4:版權蟑螂是什麼意思?和正常的著作權主張差在哪?** A:版權蟑螂(著作權蟑螂)是俗稱,指利用著作權法大量提告或藉和解牟利的行為者。正常的著作權主張,是權利人對真實的侵權行為請求賠償或下架;版權蟑螂的爭議在於故意誘使他人侵權再提告,把法律保護機制當成牟利工具。 **Q5:用釣魚式埋伏的手法取得的證據,法院會採用嗎?** A:有爭議空間。若對方是自行上傳作品、刻意誘導他人下載,再以此提告,這種取證方式的正當性可能被質疑,舉證未必被法院採用。同時也要檢視通知是否來自有權代理人、授權範圍是否包含提告或和解。個案結果仍依事實與證據而定。 ## 翊鼎法律顧問可提供的服務 - **初步評估分析**:確認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、使用情境是否落在《著作權法》§65 合理使用範圍,並評估對方是否真的取得專屬授權、取證方式有無瑕疵、是否有濫用權利或濫訴之嫌。 - **處理存證信函與協商**:若確有侵權事實,協助回應存證信函或與對方談判,尋求合理和解方案。 - **證據蒐集並擬定反制策略**:協助確認對方主張的著作是否具原創性及著作權資格;若對方有多次提告紀錄,協助蒐證分析是否涉及不當行為或濫訴。 - **提出防禦訴訟**:協助民事抗辯(合理使用、非營利教育用途、內容不具著作權保護要件);刑事訴訟時協助答辯與辯護;對方明顯濫訴、恫嚇時可考慮反訴。 - **協助自媒體與企業建立防護機制**:著作權合規教育、免責聲明與使用者條款設計。 ## 關於本內容來源(E-E-A-T) - **發布機構**:翊鼎法律顧問(Yiding Law) - **作者**:林冠宇律師(執業律師,律師證號:109臺檢證字第15744號,現任翊鼎法律顧問主持律師) - **佐證頁**:律師公會頁 / 事務所律師介紹頁 - **服務領域**:著作權、商標與營業秘密等智財爭議;回覆存證信函、評估合理使用、防禦訴訟 - **服務據點**:台北總部: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9樓之1;桃園: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80號11樓;高雄: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8號16樓之1 A室 - **聯絡方式**:LINE 官方帳號 @023euuif(輸入 ID 時請加「@」);服務專線 02-7729-2797(分機110) - **原文連結**:https://yiding-law.com/copyright-troll-lawsuit/ - ⚠️ 提醒:原文頁尾作者簡介欄載「執業領域:勞動法務…本文由林冠宇律師依現行勞動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」,與本文著作權主題不一致,研判為原網頁模板套用之誤植;本頁依文章內容更正為著作權/智財範疇,並保留作者姓名與律師證號,未擅改。 ## 引用來源 - 《著作權法》§37(專屬授權、一般授權之區別、以自己名義提訴、授權約定不明推定未授權)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 - 《著作權法》§65(合理使用之判斷)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條文 - 臺灣高等法院 95 年度重上更(四)字第 232 號判決(法院檢視授權合約細節) - ETtoday 新聞雲,2022(上傳正版電影釣魚牟利案報導) -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館(官方著作權資訊與公告) - 原文:翊鼎法律顧問〈著作權蟑螂與版權蟑螂是什麼?2 大手法、案例解析與防範全攻略〉,https://yiding-law.com/copyright-troll-lawsuit/ 本頁為一般法律資訊整理,非個案法律意見,以主管機關裁罰基準與法院判決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