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需要註冊商標嗎?申請流程、審核要點、代辦費用一次看!

創業經營品牌,最頭痛的就是被不肖人士仿冒抄襲,這時候如果有事先申請註冊商標,就可以大大減少處理成本了!商標到底如何申請呢?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?怎麼樣才會審核通過?如果想申請,會花多少錢?翊鼎法律顧問為公司、事業單位提供量身訂製的法律服務,讓我們帶你一次了解!

可以申請的商標型態比你想得更多

一般提到「商標」,很多人直覺會想到公司或單位的名字、Logo圖樣。但其實文字和圖案只是商標其中兩種型態,依商標法第18條,像是「聲音」、「顏色」、「立體形狀」、「動態」……等等,甚至「氣味」都是法律上允許申請註冊的商標型態!

例如:提神飲料蠻牛的「你累了嗎?」、綠油精廣告的「綠油精,綠油精,大家都愛綠油精」歌曲……等等,有申請聲音商標;德芙巧克力的特殊曲線設計巧克力,也有將該形狀申請立體形狀商標;珠寶品牌Tiffany & Co.的招牌「Tiffany藍」,也有申請顏色商標。至於氣味商標因為較難明確、形象化地敘述,雖然法規上允許申請,但至今我國內尚未有通過的案例。

商標權可以做什麼

法律上說的「智慧財產權」,包含「著作」、「專利」與「商標」三種,其中著作權無須申請或登記就可享有,而專利、商標都是需要申請註冊,才能主張自己擁有該權利,先註冊的就享有該權利保護(也就是所謂的「註冊保護主義」)。

依商標法第35條規定,後續其他人要在相同或相似產品、服務上,使用該商標或類似商標等,凡有這類可能使人誤認混淆的情況,甚至是在同樣的產品或服務,使用同樣的商標,都需要先經過商標權人同意、授權,若商標遭他人擅自仿冒使用,權利人可以主張排除。

商標應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,註冊完成後,依商標法第33條規定,商標權有10的期限,並可以在期限內無限次數申請延展。

之後如果遭其他商家或團體故意或過失仿冒,商標權人可以依商標法第69條,請求對方移除商標,或銷毀已經違法印製該商標的產品,並可請求損害賠償;甚至同法第95條、第96條更規定,侵害商標權是要負擔刑事責任的,未經商標權人同意而有前述第33條的行為,最重可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。

商標審核要點

要申請商標,需要注意幾個重點(此部分閱讀時可同時對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商標註冊申請書):

1.確認商標類別

「商標類別」指的是,這個商標會應用在什麼產品或服務上?

智慧財產局有列出45種商標類別,例如產品部分,就包含工業或農業化學製品、染料、化妝品、藥品、醫療輔具、機器、家具設備、交通工具、服飾、食品……等等;服務部分,包含法律服務、金融銀行服務、不動產服務、企業組織經營服務、旅行安排服務、印刷服務、教育或訓練服務、醫療服務、洗滌或維修服務……等等。

2.檢查自己的商標是否有識別性

例如很多文青風格的店家會取名為「XX自造所」、「XX研究所」,但因為該詞語只是說明性的文字,代表生產、製造某產品或服務的場所,就應該聲明不主張專用權,否則很可能會被核駁。

3.預查是否有類似商標已被註冊

因為商標權認定在我國是採「註冊保護主義」,也就是先註冊先贏,後申請的人不能再申請類似商標。

因此建議,再申請註冊前,先到智慧財產局的檢索系統查詢,確認自己的商標是獨一無二的再進行申請,避免白忙一場喔(除了圖案、文字以外,還要考慮讀音、整體外觀……等等)!

此外,如果該商標在國外已經有註冊,但在台灣還沒註冊,基於我國商標權採「屬地主義」,就要注意主張優先權,否則可能在台灣被其他人註冊類同的商標,卻無法主張排除。

申請流程與費用

商標申請流程簡述如下:

1.備妥申請文件

包含最基本的應填妥申請書、附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;若有要主張優先權,也要準備優先權證明文件;有找代理人申請的話,也要附上委任書……等等。

2.將申請文件送至智慧財產局,並繳納申請費

申請方式可以選擇電子申請或紙本申請。

申請的規費金額依《商標規費收費標準》第2條規定,商標或團體商標應繳納新臺幣3,000元,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,每件新臺幣五千元。如果有多件要同時申請超過規定的數量,則依不同商標類別,再加收每項新臺幣200元~500元不等的費用。

3.智財局審查後,通知申請人核准或核駁

4.繳納商標註冊費或救濟

如果申請通過,要在收到審定書後的2個月內繳納註冊費,金額依《商標規費收費標準》第3條規定,商標或團體商標,每類新臺幣2,500元;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,每件新臺幣2,500元。

如果智財局認為申請有疑慮,會先行通知核駁的理由,申請人可以針對這部分先修正;如果是通知申請的商標跟其他商標近似,或是申請人不服核駁理由,則可提出陳述意見書來答辯。

若仍遭到核駁,申請人應要在收到處分後30日內,向智財局提起訴願,若再遭駁回,就要向智財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若要上訴則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。

若您要申請的商標跟他人長達三年未使用的商標近似,就可以選擇先廢止他人商標,如果發現他人的商標有以下情形,可以申請廢止商標註冊。以下補充法律上廢止商標的理由:

  1. 變換加附記致混淆誤認之虞
  2. 繼續停止使用滿三年
  3. 未依規定附加適當區別標示者
  4. 已成為通用標章、名稱或形狀者
  5. 誤認誤信商品或服務之性質、品質或產地之虞

5.智財局公告註冊、核發註冊證

公告當日起算,申請人在10年內都擁有商標權,如果其他人對這個註冊結果有異議,也可以提出並由智財局審核。

更詳細的收費標準,可參考智財局的商標規費清單

申請註冊或延展商標,看似流程單純,實際包含許多繁瑣細節,更要注意商標的內容是否有跟他人重複,因此許多申請人會詢問商標事務所或法律事務所是否能協助代辦。翊鼎法律團隊也有提供代辦商標註冊、延展的服務,若您有代辦需求,歡迎您加入本團隊官方LINE,讓我們為您的事業鼎力相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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